近日从农业部门获悉,三门县湫水花果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(浙农经发〔2008〕10号)确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。
湫水花果专业合作社是根据《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》(浙农经发〔2008〕4号)规定上报材料,经县(市)农业局推荐审核申报,省里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,确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。
我社将以此为契机,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,努力与社员结成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,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,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、辐射面和带动能力,为建设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。